【教育整顿】安乡县司法局队伍教育整顿顽瘴痼疾专项整治内容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1-04-20 18:40    作者:    信息来源:安乡县司法局

  •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部署,进一步推进安乡县司法局队伍教育整顿工作有序开展,推动开门搞整顿。现将顽瘴痼疾整治内容进行公布,恳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问题。领导干部利用职务或职务影响力,违规干预和插手司法活动;司法行政干部收受当事人贿赂、礼品、礼金或其他利益,影响公正执行公务;司法行政干部收受当事人贿赂、礼品、礼金或其他利益,帮助牟取不正当利益;贯彻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机制不完善。
        ——律师与司法人员不正当接触交往,影响司法公正和司法廉洁。法院、检察院离任人员违反规定在律师事务所从事律师职业,或者在幕后担任“法律顾问”,充当司法掮客,搞利益输送。司法人员与律师不正当接触交往,特别是律师向司法人员行贿或介绍贿赂,影响司法公正和司法廉洁问题。

    ——公证人员违法违规执业,服务意识不强问题。公证人员违反公证程序规则、办理错假证、以不正当手段争揽公证业务、毁损、篡改公证文书或公证档案等问题;漠视群众利益、服务态度恶劣、未落实“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度、乱收费、不按规定开票等问题。

    ——干部违规经商办企业,违规参股借贷,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从事经营活动问题。干部本人或借用他人名义经商办企业,违规拥有非上市公司(企业)的股份或证券;参与非法集资、高利借贷等活动;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从事经营活动,获取不正当竞争利益;干部利用职权或职务影响,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的经营活动提供便利或保护,影响公正执法或司法公正。
       
    ——违法违规办理社区矫正对象执行变更,社区矫正队伍管理衔接不畅影响工作落实问题。暂予监外执行病情复查复核程序不规范,对已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不依法提请收监等;对违反监管规定或人民法院禁止令的社区矫正对象,不依法训诫、警告、提请治安处罚、提请撤销缓刑(假释)、提请收监执行等;与社区矫正对象及其亲友非正常交往,接受请吃或收受贿赂等;社区矫正工作人员使用管理与工作推进落实有冲突,导致的工作落实不及时,效率不高。

      ——涉酒违纪违法问题。违反规定在工作日饮酒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到“一桌餐”、单位内部食堂、私人会所、娱乐会所饮酒的。
           二、监督受理渠道

    如您发现我们存在上述问题,请您随时与我们联系,监督渠道为:

    1.举报电话:

    安乡县纪委县监委驻县公安局纪检监察组(综合派驻):0736-4335505

    安乡县司法局办公室:0736-4312436

    2.举报箱地址:安乡县司法局大门口(常德市安乡县深柳镇安乡大道)

     

    安乡县司法局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