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拒检查暴力袭警 妨害公务赔钱获刑

发布时间:2017-11-15 16:29    作者:陈山中    信息来源:县人民法院

  • 近日,安乡法院审理了一起暴力抗拒交通执法案,以妨害公务罪依法判处被告人陈某拘役六个月。

    2015年3月31日6时许,被告人陈某驾驶其父的黑色“比亚迪”轿车驶至安乡县六家渡大桥附近时,遇交警例行检查。陈某在无法出示驾驶证等证件的情况下,不顾正在依法执行职务交警的人身安全,暴力抗拒交通执法,将交警熊某顶在其驾驶的汽车引擎盖上行驶几十米后甩落在地,后驾车逃离现场。经送医院检查,熊某的手指、背部等多处软组织受伤。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某在驾车行驶途中,遇交警检查时不仅不配合,反而采用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其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后其亲属替其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取得被害人谅解。根据陈某的量刑情节,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