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6-07-13 10:04 作者: 信息来源:县委政法委
“实习期要到9月15日才到期,你在实习期内酒后驾驶机动车属于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将吊销你的驾照。”7月11日,湖南省安乡县一位姓庹的男子因为在实习期内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驾驶证被予以吊销。
7月11日20时许,在安乡县城时代天骄路口,民警在对一辆牌号为“苏JSF6**”的白色小车进行检查时,发现该车驾驶员满口酒气,民警立即要求驾驶员下车接受检查,经吹气式酒精测试仪测试,驾驶员庹某100ml血液中的酒精浓度超过20mg,已属于酒后驾驶。
在进一步的调查中,民警发现持有C1驾驶证的庹某还处于实习期以内,要到2016年9月15日才结束实习期。民警对庹某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了严厉的批评,并予以罚款2000元、扣驾驶证12分的处罚。因为庹某还于处实习期内,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将要吊销其驾驶证并在二年内不得申领机动车驾驶证。
“明天我就要回江苏去工作了,所以今天晚上就和朋友一起聚聚,我就喝了一点啤酒,没想到就被交警查到了。”后悔不己的庹表示“以后开车再也不喝酒了。”
据安乡县公安交警大队副大队长卢言平介绍,在当晚的行动中,该大队共调集警力40余人,在县城时代天骄路口和汇金国际路口设立了两个固定执勤点,对过往机动车实行“逢车必检”,共查处酒后驾驶交通违法行为8起、涉牌涉证1起,查扣“炸街摩托”等各类机动车11台,整治效果相当明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