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6-04-29 10:45 作者:蔡勇 信息来源:县委政法委
为切实抓好“五一”期间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切实提高“民调”期间的群众满意度,4月26日至28日,根据市交警支队的统一安排部署,安乡县公安交警大队组织警力在县城区范围内,连续开展了“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整治统一行动”,共查处4例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
期间,该大队副大队长卢言平、金轶带领40多位民警分别在自来水公司路口、恒生国际路口、汇金国际路口设立了三个固定执勤点,对过往的机动车辆进行严格检查,重点打击酒后驾驶、涉牌涉证、超员超载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28日14时许,在恒生国际路口,民警在对一辆牌照为“湘J9YP**”的紫色长安小车进行检查,当民警要求驾驶员提供证件时,发现该车驾驶员杨某说话带有酒气,存在酒后驾驶的嫌疑。执勤民警立即要求杨某下车并对其进行酒精测试。经测试,杨某的酒精含量为28.8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
针对当事人杨某的交通违法行为,执勤民警对其开具了强措凭证,并将其带回交警大队作进一步的处理。
在连续三天的集中整治行动中,该大队民警共临检各类机动车400余台次,查处交通违法行为32起。其中:酒后驾驶4起、涉牌涉证2起,查扣炸街摩托车2辆、三无摩托车12辆,查扣其他违法小车3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