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掀“客车整治”高潮

发布时间:2015-11-20 09:01    作者:县交警大队办公室 蔡勇    信息来源:县委政法委

  •   “您好,我们是安乡县公安交警大队的执勤民警,请打开车门我们要对实际乘客人数进行清点”。在S306线安乡县理兴垱路段,笔者看见几位执勤民警正在对一辆客运班车进行检查。

      据了解,为积极预防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确保客运车辆安全,自入冬以来,安乡县公安交警大队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了“客运车辆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整治统一行动”,已先后投入警力200余人次、警车70余台次,在S306线官陵湖路段、大鲸港路段、理兴垱路段设立了3个固定执勤点和4个流动执勤点,在全县范围内再次掀起了“客运车辆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整治”的高潮。

      11月18日,笔者跟随该大队理兴垱中队的民警,在理兴垱路段设立执勤点,对过往的7座以上的客动车辆进行严格检查,重点检查车辆及驾驶员的证件、保险和年检等情况,特别是对车辆实际载客人数进行了认真的清点。期间,执勤民警还向过往群众及广大司乘人员发放了“《刑法修正案(九)》交通管理有关规定宣传提纲”等宣传资料,号召大家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出行、平安出行。

      据中队长张健介绍,2015年8月29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了《刑法修正案(九)》,其中,将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以及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等严重危害交通安全的情形纳入危险驾驶罪,并规定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上述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按照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新的法律规定于2015年11月1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