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回审判进社区 重拾亲情化玉帛

发布时间:2015-10-12 11:13    作者:县人民法院 母茂生    信息来源:县委政法委

  •   近日,安乡法院受理了一起涉及赡养费的纠纷,原告与被告之间矛盾异常尖锐,双方二十多年无往来。考虑原告梅某、周某年事已高,行动不便,承办法官决定到原告附近的社区开庭审理。

      俗话说“只有瓜怜子(连籽),没有籽连瓜”。原告周某与梅某结婚四十多年了,共育有两子两女,但二老一直有块心病。长子梅某某因结婚分家等事与母亲周某发生争执后离家迁往岳母家生活,自此二十多年无来往,母子二人形同陌路。现周某和梅某年事已高,身体状况日渐恶化,经济困难。为了维护自身的权利,原告夫妻愤然将长子梅某某告上法庭,索要赡养费。

      承办法官认为该矛盾系家庭内部矛盾,虽然矛盾尖锐,毕竟是亲身的父子、母子关系,有调解的基础。为此,法官在开庭前前往原告家做了不少工作,了解具体情况,听取老人的意见;又分别和被告夫妻沟通,析法释理,讲情、讲理、讲法,最终双方的态度都有所缓和。在巡回审判的现场,法官又不遗余力地促进双方和解,母子双方终于放下多年的心结,重拾亲情,达成和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