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乡县政法系统冬季集中训练活动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3-11-27 11:36    作者:    信息来源:县委政法委

  • 为进一步提高我县政法干警的体能素质,增强实际工作能力,解决“追不上,打不赢,讲不过”的问题,达到人人受训、凝聚人心、弘扬警威的目的。经县委政法委书记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在全县政法系统开展为期半个月的冬季集中训练活动。

    一、组织领导

    成立全县政法系统冬季集中训练活动领导小组,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欧阳忆清任组长,文国平、张美权、刘智、周德林、杨钦、彭石柱任副组长,余瑛、胡扬斌、廖春舫、邱林、赵佰计任成员。下设办公室,政法委常务副书记周德林兼任办公室主任,肖浩、刘春晖、王集湘、刘均任副主任,负责冬季集中训练活动的上传下达、综合协调、检查督导、宣传报道工作。

    二、训练时间

    2011年12月13日(星期二)至2011年12月28日(星期三),双休日除外;每天训练1小时,具体时间为6:30--7:30。

    三、训练地点

    县体育场。

    四、参训人员

    县政法委、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司法局、交警大队年龄在52周岁以内(1959年12月25日以后出生)的政法干警。年龄在52周岁以上者可自愿参加。

    五、训练内容

    1、县公安局组建2—3个方队,其他每个单位组建一个训练方队。

    2、每个方队按60人以下组成,由一名武警任教官带队训练。

    3、训练内容按照队列训练15分钟、自选动作20-30分钟、长跑15分钟的基本要求进行。其中自选内容由武警教官视情况而定。

    六、活动要求

    1、高度重视。各单位“一把手”应亲自参与,并为本单位集中训练活动的第一负责人。县委常委、政法委欧阳书记将率县委政法委全体同志全程参与。全县政法干警要积极响应,集中精力,全力参与到这次活动中来,要以此为契机,增强体能,磨练意志,增强集体荣誉感,展示新时期政法干警的精神风采。

    2、突出实效。各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实际,拿出活动实施方案,确立一名具体负责领导,形成坚强有力的领导核心和生龙活虎的活动团队,会同武警教官善始善终地搞好训练。要认真落实参训人员名单,搞好出勤记录,并制定好切实可行的经济奖罚措施,使集中训练活动收到实效。

    3、严格督查。县委政法委将督查此次活动全过程,对组织不力的单位将责令整改;对普遍性、倾向性问题予以通报批评。对参训认真,组织有力,训练效果明显的将在年度总结评比中予以表彰肯定。

    安乡县委政法委员会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十日